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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一楼五户房屋变更规划用途事项的公示

日期:2025-04-29 09:3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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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付丽莉、李贵超(田英)、张晓峰、陈德全(贾丽梅)、于庆福向我局提出房屋规划用途变更申请,拟将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一楼的000101—000105五户房屋规划用途进行变更。上述房屋原规划用途为办公,原房产部门之前已为上述五户房屋办理了房照并收缴了税费,并且均为个人用做商业服务,现申请规划用途变更为商业服务,具体信息如下:

1.权利人:付丽莉(身份证号码:232625********002X)

房屋坐落: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000101室

2.权利人:李贵超/田英(身份证号码:232625********0113/232625********0126

房屋坐落: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000102室

3.权利人:张晓峰(身份证号码:230622********5271)

房屋坐落: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000103室

4.权利人:陈德全/贾丽梅(身份证号码:232625********0110/232625********0123)

房屋坐落: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000104室

5.权利人:于庆福(身份证号码:232602********3731)

房屋坐落逊克县奇克镇国税局三号综合楼000105室

根据《逊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房屋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用地兼容性规定居住用地有条件允许设置商业金融。同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商业服务的控制指标。根据目前现状和以上相关规划规范,建议将上述五户房屋规划用途由办公变更为商业服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示,进一步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住户意见和建议,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若对该房屋变更后的用途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材料。若逾期未提出异议,将视作放弃相关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1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逊克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6-4461098

逊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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