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补证声明
日期:2025-04-28 16:45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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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因保管不善,将逊字第201300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登记(挂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杰因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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